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西京学院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来源:西京学院 浏览: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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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公布首批135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名单,陕西省共有7所高校入选,西京学院位列其中。

本次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遴选是教育部首次在全国高校范围内开展的专项工作,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每年集中培训约10万人,西京学院将面向省内高校毕业生每年培训约1000人。

近年来,西京学院积极发挥专业化就业指导和帮扶的作用,将大学生就业工作作为落实“六稳”“六保”首要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就业教育理念,构建四年不断线就业教育工作体系,着力提升学生认识就业市场、职业规划、求职应聘、创新创业和职场适应的能力,实现大学生就业教育工作的全程化、专业化、科学化、个性化,突出层次性、阶段性和有效性,促进学生稳步提升就业竞争力。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连年提升,就业精准帮扶成效显著,有就业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少数民族生等群体充分就业。学校先后获批2015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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