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三、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2026年民办高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10月12日 来源: 浏览: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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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高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精神,促进民办高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提质增效,研讨下一步发展路径,助力民办高校拓展办学新空间,经研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定于2026年11月2日在青岛举办“2026年民办高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推进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青岛黄海学院

协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中心

                   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二、会议主题

促高质量国际合作交流,拓民办高校办学新空间

三、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8:30-17:30 

报到时间:2026年11月1日(星期日),12:00-22:00

四、会议地点

会场:青岛黄海学院知信楼B01报告厅(青岛市黄岛区胶州湾东路青岛黄海学院西区1门)

报到及住宿:青岛东方影都希尔顿逸林酒店(青岛市黄岛区星海湾路788号)

五、参会人员

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协作体”(含本科协作体和高职协作体)成员高校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理事长/校长)或有关校领导、国际交流部门负责人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民办高校主要负责人或有关校领导,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六、会议内容 

围绕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教育出海路径构建与国际影响力传播,“中文+职业技能”国际推广,国际产教协同与中外产业学院共建,国际联合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联合培养,来华留学规模质量提升与“留学中国”品牌建设等方面组织会议内容。

(一)领导嘉宾致辞讲话;

(二)高校国际合作交流领域高水平专家主旨报告;

(三)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出海等专题报告;

(四)代表性民办高校典型案例交流发言;

(五)实地调研青岛黄海学院惠灵顿学院等。

   七、案例征集 

围绕会议主题,面向民办高校征集国际合作与交流实践案例,发掘梳理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可复制推广性的民办高校国际化办学创新经验。遴选出的代表性案例汇编结集,供参会高校交流参考,并从中遴选会议交流发言及安排现场展板展示。案例征集要求见附件。

八、会议报名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代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会议不提供接送站服务。会议提供11月1日晚餐,11月2日午、晚餐。

(二)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17:00。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控制会议规模,请尽早报名,报满为止。请各校安排专人完整、准确填写参会代表信息,避免漏报或重复报名。填写完成后,请务必联系会议报名对接人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会务组将在会前基于报名信息邀请参会代表加入会议通知群,发布会议安排、报到须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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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回执二维码

(三)会务组在青岛东方影都希尔顿逸林酒店预留部分房间,分380元/间/晚、450元/间/晚两种房型,均含早餐。会务组不负责订房。房间有限,请参会代表尽早自行预订。酒店订房联系人:朱经理 1867843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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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预订二维码

(四)会议期间,会务组统一安排青岛东方影都希尔顿逸林酒店至青岛黄海学院会场之间的接驳交通。

九、会务联系

(一)会议咨询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丁  行 13583133689  李雨珂 15025118401

(二)会议报名 青岛黄海学院

石志远 18561653977  李  馨  15966884605

 

附件:

          关于召开2026年民办高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推进会的通知.pdf

 案例征集要求.docx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6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王军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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