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南昌隆重举行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来源: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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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南昌隆重举行。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江西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到会祝贺并讲话。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主席,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小华作工作报告。会议邀请了江西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党史研究室一级巡视员卢大有上了《修好党史必修课 明理增信开新局》的专题党课,上海教科所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博士就新近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做了专门的解读分析。江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同志及来自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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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杰忠厅长指出,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江西各类民办学校要有为国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坚守育人初心,潜心办学、厉心治教、精心育人。民办学校要始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将思政工作贯穿人才培养体系;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民办教育;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确立长远目标,坚决克服短期心理和逐利思想,杜绝一切不规范办学行为;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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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小华会长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20年协会工作重点,聚焦在“推进党建、抗击疫情、发展内涵、立德树人、反映诉求、服务行业”等方面,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通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就做好2021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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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党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适时召开新时期民办教育党建工作推进会,强化党建在协会工作和民办学校的政治引领作用。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新要求,“准确把握发展新阶段对教育资源供给提出的新需求;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出的新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对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引领民办学校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是以内涵发展为动力,助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陈宝生部长提出的“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高等教育提质创新”等方面要求,各专业委员会、设区市民办教育协会和全省民办学校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知行合一。适时召开民办高校“产学研”推进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幸福美好江西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法新政,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讲座、辅导报告等系列活动,就“实施条例”的修改背景、变化等方面深入解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生、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积极反映协会会员的诉求意见,维护好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省各民办学校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按照省委提出的“学好百年党史、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努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务求实效、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各民办学校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以优异表现迎接建党100周年。

        江西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党史研究室一级巡视员卢大有做了“修好党史必修课 明理增信开新局”专题报告。卢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详实的史料,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历经艰险而不败,在苦难中铸就辉煌”“中国共产党历经曲折而

      不衰,在探索中砥砺奋进”“中国共产党历经考验而不懈,在改革中创造奇迹”等方面,作了一场有高度、有深度、有热度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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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博士就新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要点解读与影响分析,做了专题报告。董博士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及历程,基本构架及内容,主要效应及应对等三个方面,对新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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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颁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方针越来越科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办教育发展道路,支持规范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导向越来越明确--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决不允许把良心事业办成逐利产业;思路越来越清晰--压茬式推进分类改革,破解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制约;重点越来越突出--优先发展非盈利民办学校发展,更加强调教育事业的公益属性;要求越来越具体--保证民办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全过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制越来越严密--全方位强化民办学校内外治理,以更加制度化的措施规范办学行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对民办学校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匡正教育理念,明确改革思路,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发展路径,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董所长的报告数据详实、论据充分,观点明确,与会人员受益良多。

       近年来,我省民办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了较好发展。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9158所,占全省学校总数26773所的34.21%;在校生184.79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1115.45万人的16.57%,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全覆盖的发展局面,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推动我省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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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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