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举办第四十二个教师节系列宣传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年08月24日 来源: 浏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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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

2026年9月10日将迎来我国第42个教师节。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共筑尊师重教风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示新时代民办教育工作者躬耕教坛、以爱育人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国民办教育网现面向全国民办学校开展教师节专题宣传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担当教书育人使命,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在第四十二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举办专题宣传征集活动,集中展示民办教育战线优秀教师风采,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对于激励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厚植育人情怀、提升育人本领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民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与稿件推荐工作。

      二、征集主题

本次教师节专题以“躬耕教坛,礼赞师恩”为主题,旨在讲好民办教育人的温暖故事,传递教育力量,投稿可围绕以下三个方向展开:

1.师者本色:聚焦扎根民办教育一线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记录他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生动实践与感人瞬间,展现民办教育工作者队伍的时代群像与精神风貌。各地各校要紧扣弘扬教育家精神主线,重点选推一批扎根一线、潜心育人的优秀教师典型,以榜样力量感召人、以先进事迹鼓舞人。

2.尊师风范:分享学校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特色亮点与创新做法;或介绍学校在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成长发展体系方面的长效机制与典型经验。

3.感念师恩:以学生或校友视角,讲述“我和我的老师”之间的温暖故事,抒发真挚感恩情怀,折射教育润物无声的力量与人文关怀。

三、征集对象

全国民办本科高校、民办职业院校、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及相关民办教育机构。

四、稿件要求

1.投稿须为学校原创作品,内容真实生动,注重细节描写与情感表达,具有感染力和传播价值。可配发相关图片(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或短视频(MP4格式,时长3分钟以内);

2.文字稿字数控制在1500—3500字之间,文体不限;

3.文末请注明供稿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五、宣传展示

优秀稿件将通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方网站、中国民办教育网及协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融媒体平台陆续刊发,并择优向教育部及相关主流媒体推荐。

六、投稿时间与方式

投稿邮箱:xuanchuan@canedu.org.cn

邮件主题:请标注“教师节投稿+学校名称+稿件类别”

截止日期:2026年9月15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6年8月24



责任编辑:王军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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