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战“疫”丨中共辽宁何氏医学院委员会致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的倡议书

时间:2020年02月15日 来源:辽宁何氏医学院 浏览: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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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牵动着每一位中国人的心。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校党委向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政治共识。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将疫情防控工作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疫情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政治共识和思想共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二、守土有责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要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必要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利用网络做好学生的学业辅导、心理关爱、就业指导等工作;积极正面宣传引导师生和群众,疏导负面情绪;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勇挑重担。

      三、加强科学防控,避免疫情蔓延。全体党员要自觉配合学校和社区疫情筛查检测;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加强学习、坚持锻炼;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外出活动,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主动上报近期有进出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未按要求施行居家隔离等人员情况,为避免疫情蔓延发挥积极作用。

      四、宣传引导及时,营造良好氛围。全体党员要及时关注最新疫情动态,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恐慌情绪,不在朋友圈、微信群等转发非官方公开发布的信息,同时积极为有疑惑的师生和群众解疑释惑,增强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心,营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浓厚氛围。

      五、敢于积极斗争,维护社会秩序。坚决抵制制售伪劣产品,主动举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拒不参与、主动举报对疫情防控所需紧缺物资的投机倒把现象。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在这个关键时刻,全体党员要响应党的号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率先垂范,为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贡献党员的智慧和力量!

 

                       中共辽宁何氏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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