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致全体会员单位的一封信

时间:2020年02月13日 来源: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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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凶猛来袭,让我们度过了一个不同寻常的春节。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湖南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迅速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湖南省教育厅第一时间发出通知,部署全省学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了进一步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蔓延,省协会希望全体会员单位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措施和要求,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构筑疫情防线,确保学校开学前后抗击疫情的各项工作持续有力推进,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迎难而上、众志成城、齐心抗疫,各项工作持续有力推进。希望全体会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再接再厉、英勇斗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动员团结广大师生,打造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坚决把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遏制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坚定必胜信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措施

       为扎实稳妥、积极有效应对疫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先后发出了《湖南省教育厅致全省师生的一封信》、《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省教育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本地疫情没缓解不开学、本校疫情不掌握不开学、防护物资不到位不开学”。在正式开学之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的要求。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组织线下教学等聚集性活动,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树立攻坚克难的必胜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紧紧依靠科学的力量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硬仗。

        三、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开学前后各项工作秩序井然

       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的引领和凝聚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哪里任务险重,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员站在第一线,不折不扣地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放假期间,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确保“推迟开学不停学”,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模式,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最大程度满足中小学校和学生延期开学期间对教育教学的需求。切实加强自我防护措施,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及时掌握师生的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登记。密切关注本校师生的防护工作,督促本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进行心理防护指导,在学校范围内尽可能提供多方位积极的心理行为支持,引导大家正确地面对疫情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用科学的防疫方式、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心态,积极面对、共克时艰。严肃认真做好开学安排,全面摸排,动态掌握并及时上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不提前返校或进行任何群体性聚集活动。密切接触者要做到“隔离期未满不到校、疑似病情未确诊不到校、确诊病例未治愈不到校”。开学前,要严格按防控要求进行校园消毒,做到不遗不漏;开学后,可能还会处在疫情监测期,做到“教室未消毒未通风不进、师生及同学见面不触摸、食堂就餐不对座不交谈”,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开学前后各项工作秩序井然,安全可靠。

        四、加强正面宣传,展示民办学校良好形象

        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健康理念、科学预防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了解有关防治知识,科学防控,为做好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宣传本地本校联防联控措施成效,宣传抗击疫情中的暖心人、暖心事、正能量;引导师生做好自我保护,引导师生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引导师生坚定信心。

       各会员单位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注意收集和整理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冲锋在前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材料,包括收集一些业主对培训机构或其他民办学校减免租金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经验,树立典型,疫情结束后做好表彰宣传工作。相关信息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意见建议及时报送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杨胜利,邮箱:411218919@qq.com,电话:15802597997),以便在省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会刊等多种渠道宣传报道,展示我省民办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传播社会正能量。据了解,抗新冠疫情以来,许多会员单位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例如,长沙医学院、万婴教育集团、金海教育集团、思齐教育集团、用心教育集团、岳阳华洋教育集团、永州华洋教育集团、蓝山博爱学校,等等,出钱出力,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感人事迹,为民办学校作出了榜样。

        防控就是责任,坚持就是胜利。党的领导是我们取得一切胜利的坚强保障,伟大祖国是守护我们平安健康的坚实屏障。阴霾终将散去,曙光就在前方。让我们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为取得战胜疫情的最后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待春暖花开!


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2020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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