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独立学院发展研讨会暨独立学院工作部揭牌仪式在晋召开

时间:2014年07月22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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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独立学院工作部主办,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承办的独立学院发展研讨会暨独立学院工作部揭牌仪式在晋召开。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郭春鸣,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季平,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牟文杰,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院校设置处调研员杨青和来自全国各省市独立院校代表近6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主持。

       季平理事长首先讲话。她高度肯定了全国292所独立学院为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所做出历史性的积极贡献,指出成立独立学院工作部的重要性,希望独立学院工作部能够发挥好社团作用,紧紧围绕社团宗旨和工作职能竭尽全力、务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成为独立学院交流平台,成为向政府建言献策的平台和战线上团结共进的平台。季平理事长对独立学院工作部的工作提出了五点希望和要求:一、希望独立学院工作部立足于服务和创新的基点,积极组织和团结独立学院共同为不断提升民办院校办学实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推动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而努力;二、充分利用宣传、研讨、表彰、评估等多种手段推进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的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办学特色的建设。促进经验交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为推进、增进校际信息交流服务,创新服务形式,举办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科研等相关的培训活动;三、积极开展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的调查研究,努力为国家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民办高校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建言献策,积极反映独立学院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建议;四、积极为加强行业自律服务,团结合作,实现和谐共进。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适时的为各校的招生、就业、 人才引进等提供服务。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牟文杰宣布独立学院工作部第一届领导班子名单,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院长徐仲安当选独立学院工作部部长。班子名单宣读完毕后,郭春鸣副司长,季平理事长,牟文杰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与徐仲安院长共同为独立学院工作部揭牌。独立学院工作部设立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16位独立学院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发言涵盖了独立学院发展所遇到的共性问题,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共鸣。

        郭春鸣副司长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发言后作了重要讲话。郭春鸣副司长的讲话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独立学院的现状、难点、未来的发展趋势和规范管理等问题,回应代表们的关切,讲话内涵丰富,代表们深受启发。在讲话中,郭春鸣副司长对三中全会中有关民办教育的决定以及五项制度进行解读,对即将出台的“三十条”作了说明,传达了国家职业教育会议的有关情况。郭春鸣副司长对高专委即将开展的独立学院调研工作以及《独立学院调研提纲》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高专委抓紧工作,争取年底前拿出初步成果,为教育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下午,与会代表就《独立学院工作部工作规程》的修订和《独立学院调研提纲》的组织实施进行了充分交流。会议由独立院工作部部长、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院长徐仲安主持。会议对《独立学院工作部工作规程》中的重要事项达成共识;对《独立学院调研提纲》进行了讨论,并就提纲的实施进行了细致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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