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专业委员会

时间:2026年01月14日 来源: 浏览: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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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介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专业委员会于2025年9月成立,属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分支机构,活动地域是全国。

二、业务宗旨

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助力民办学校中国文化及国际中文教育相关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汇聚民办教育资源和力量,为促进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作贡献。

三、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理事长

胡志平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原副主任(正司级)。历任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来华留学处处长、国家汉办副主任、孔子学院总部副总干事等职务;曾三次派驻中国日本使馆教育处工作,先后任三秘、二秘、一秘和公使衔参赞。在国际中文教育、来华和出国留学生管理、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副理事长(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成忠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副校长

王文博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长助理兼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王新刚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外事处处长

刘  欣 吉林动画学院副董事长、副校长

刘淑芸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

何振鹏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校长助理、国际学院院长

佟  宇 哈尔滨石油学院副校长

张凡林 北京新航道国际教育集团副总裁

张时荣 宁夏智慧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亮 重庆移通学院副校长执行董事长

张国富 唐山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

张庚灵 齐鲁理工学院常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李占军 青岛工学院副校长

杨晓培 南昌职业大学副校长

杨  涛 昆明文理学院副院长

沈丽华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武  勇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副校长

项  忠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郭新华 西安外事学院国际合作学院院长、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韩淑红 河北科技学院校长助理

黄南松 广州理工学院常务副校长

黄喆诚 广州工商学院校长助理

葛金玲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副校长

董珊珊 上海立达学院副校长

潘卫民 吉林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院长

潘慧斌 上海杉达学院副校长

魏淑华 北京城市学院中墨城市文化中心主任

秘书长

魏淑华 北京城市学院国际文化与传播学部副教授,北京城市学院墨西哥瓜达拉哈拉大学孔子学院首任中方院长兼北京城市学院中墨城市文化中心主任。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中关村创新智库中心二号楼

联系方式:魏老师 13661092861(同微信)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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