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的通知

时间:2026年04月12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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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并各分支机构:

       为学习贯彻中央重要精神,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重要部署,服务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依照章程审议有关事项,部署协会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经研究,定于2026年4月24日在北京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本次会议重要,请各理事(单位)做好按时参会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聚焦发展 完善管理 积极赋能 优化服务——开拓协会工作新局面

       二、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4月24日下午14:00-17:00

       报到时间:4月23日下午17:00-22:00

                        4月24日上午08:00-12:00

        三、会议地点

        住宿报到:北京亮马河饭店

        会议地点:北京亮马河会议中心三层紫金大厅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酒店与会议中心为连体建筑,一层内有连廊直通,010-65906688)

        四、参会人员

       有关部门领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代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特邀代表等。

        五、会议内容

       1.致辞讲话

       2.介绍有关工作

       3.审议有关事项

       4.专家报告

       六、特别提示

       1.协会理事(单位代表)、监事、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特邀代表免交会议费,会议提供24日中午和晚上2顿正餐,往返交通住宿费自理。

       2.参会代表的随员参会须交纳会议费,300元/人,报到时缴费,会后由协会开具正规票据。

        3.报名前须与协会秘书处确认参会资格。

        4.经协调,“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将于本次会议次日(25日上午9时)召开,有意参会的人员可留下继续参会,会议地点与本次会议相同。

       七、酒店预定

       自行预定。推荐酒店:北京亮马河饭店/亮马河公寓,酒店联系人:赵伟13601088026。也可预定其他酒店。    

       八、会议报名

       1.报名方式:回执报名,请于4月20日17时前将回执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2.回执格式:打印盖章后的传真件或PDF格式扫描件。

       3.报名联系: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010-84638483(传真)

        杜小娟:15201161938

        刘婧纾:13121583722

 

        附  件:

                 1.关于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的通知

                 2.参会回执





2026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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