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召开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来源:教育部 浏览: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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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围绕做实“办学能力高水平、产教融合高质量”,系统部署第二期“双高建设计划”,全面推进“新双高”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带动职业教育全局性改革。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徐青森主持会议。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国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怀进鹏指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建成世界最大规模且有质量的职业教育体系,探索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新机制和供需适配新路径,组建技能型高校“国家队”,提升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格局性变化,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怀进鹏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充分认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系统影响,紧密结合人口结构变化,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创新领导机制,强化产教融合载体,鼓励试点先行,构建多元办学格局,锚定职业教育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展现职业教育新作为、新贡献。一要在立德树人上下功夫、做示范。全面实施立德树人“一号工程”,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二要在供需匹配上下功夫、做示范。做好专业动态调整,适配经济结构、产业需求和社会需求,进一步优化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运行机制,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急需领域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共同体。三要在核心技能培养上下功夫、做示范。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切实应对人工智能和产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优化人才培养标准和评价要素,把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价值塑造深度结合。四要在塑造国际影响力上下功夫、做示范。打造高质量、有特色的境外办学品牌,推动中国职业教育的理念、标准和模式走出去。五要在守牢安全底线上下功夫、做示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天津市教委、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上海市教委、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省太仓市作交流发言。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同志,职业学校、企业代表,以及“新双高”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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