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开展2025人工智能赋能民办教育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智慧教育专业委员会 浏览: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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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教育机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等国家政策要求,充分挖掘和推广人工智能在民办教育领域的创新实践成果,总结可复制、可借鉴的融合应用模式,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为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赋能,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智慧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 “专委会”)决定发起 “人工智能赋能民办教育典型案例征集” 活动。具体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一批技术应用成熟、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人工智能在民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师资建设、资源供给等场景的创新实践路径,搭建案例交流与成果共享平台,引导更多民办教育主体积极探索 “AI + 教育” 融合新模式,为全国民办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实践参考。

二、征集范围

本次案例征集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人工智能教育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组织,重点聚焦以下应用方向:

(一)智能教学场景。包括基于 AI的个性化学习系统、智能备课与授课工具、AI辅助课堂互动与答疑、学科专属 AI 教学解决方案(如 AI + 语言教学、AI+STEM 教育等)等实践案例。

(二)智能管理服务。包括 AI 驱动的学生学情分析与成长跟踪、教职工管理与效能评估、校园安全智能监测、招生与教务智能管理、财务与后勤智慧化运营等案例。

(三)师资能力提升。包括 AI 辅助教师研修(如智能评课、教学技能模拟训练)、教师数字素养培训体系搭建、AI 教师助手应用与教学能力协同提升等案例。

(四)资源优化供给。包括 AI 赋能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如智能题库、虚拟仿真课程)、跨区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特殊教育 AI 辅助资源供给等案例。

(五)其他创新场景。如 AI 在民办教育质量评价、家校协同育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领域的特色应用案例。

三、案例要求

(一)合规性。案例需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相关规范,无违法违规、违背教育伦理等问题,所涉技术与数据使用需遵循隐私保护要求。

(二)创新性。案例需体现人工智能技术在民办教育场景的创新应用,在技术融合模式、解决方案设计、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区别于传统教育实践。

(三)实效性。案例需已落地应用(应用时间不少于 6 个月),能清晰说明应用目标、实施过程及成效,可提供具体数据支撑(如学生学习效率提升比例、教师工作负担减轻程度、管理成本优化幅度等)。

(四)可推广性。案例需具备一定的复制价值,其应用模式、技术方案可在同类民办教育机构或相似场景中借鉴推广,对行业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四、征集流程

(一)材料提交。请申报单位于:2025 年 12月 15 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专委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 “人工智能赋能民办教育案例征集—申报单位名称—案例主题”。

1.案例申请表(参考附件1)

2.案例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实施报告、相关图片 / 视频素材、数据证明、用户反馈、获奖证书等)。

(二)专家评审。邀请教育领域专家、人工智能技术专家、民办教育实践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等维度对案例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典型案例名单。

(三)成果发布。典型案例将在专委会年度会议、官方平台(官网、公众号等)发布,部分优秀案例将汇编成《人工智能赋能民办教育典型案例集》,并推荐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五、权益与说明

(一)入选典型案例的申报单位,将获得专委会颁发的 “人工智能赋能民办教育典型案例”证书,优先参与专委会组织的案例交流、技术研讨、成果推广等活动。

(二)申报单位需保证所提交案例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虚假信息或侵权行为,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专委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专委会对入选案例拥有宣传、推广、汇编的使用权,不用于商业盈利目的,如需涉及申报单位商业机密,将与申报单位协商后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21082544

案例发送邮箱:zhjy@canedu.org.cn

 

附件:1. 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民办教育典型案例申报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智慧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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