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暨2024学术年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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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各理事、各有关专家学者,并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好民办教育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战略方向和重点任务,引导推动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协会定于2024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河南洛阳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暨2024学术年会”。会议将通报协会近年来主要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审议有关重要事项,并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权威专家学者和广大民办教育研究者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等围绕民办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交流研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适应新形势,加快推动民办教育转型升级

二、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5月30日15:00–21:00

会议时间:5月31日至6月1日两天

三、会议地点

洛阳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1号)

四、参会人员

有关部门领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各分支机构理事会组成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各地民办教育协会主要负责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代表等。

五、会议内容

(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

1.领导讲话

2.协会届中工作报告

3.审议有关事项

4.通报有关情况

5.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学术年会

1.邀请权威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作主旨报告。

2.邀请教育、经济、法学等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分别作专题报告。

3.围绕推进民办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推进策略、民办学校转型升级路径、民办学校内部合规体系建设等议题,设置平行论坛进行交流研讨。

4.围绕各平行论坛主要内容和重要共识,有关专家学者作大会交流发言。

5.围绕本次会议议题和成果,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行业代表、主管部门代表等以圆桌论坛形式进行交流研讨。

6.颁发民办教育青年学者优秀论文奖。

7.大会总结。

六、特别提示

(一)会议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二)会务费每人1500元,包含资料费、场地费、餐饮费等,会议提供5月31日中午、晚上和6月1日中午三顿正餐,往返交通住宿费自理。

(三)为鼓励支持青年民办教育研究者成长,促进民办教育研究水平提高,在会前开展青年学者民办教育研究论文评选活动,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征文事宜另行通知。

(四)扫码报名后,须尽快联系会务组确认参会资格。

七、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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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酒店预定

推荐预定酒店,“友谊宾馆(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6号)”可享受协议价,距离会议酒店步行957米,大床房/标间/360元(含早餐)/晚,联系人:王晓辉 13949221878,报会议名称即可。

九、会务联系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01084629952

杜小娟:15201161938

李慧娴:18079458059

段   孟:13661007530


附件:关于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暨2024学术年会的通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4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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