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内蒙古民办教育聚焦“规范发展之路”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来源: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7119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12月28日,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年会暨民办学校规范发展论坛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来自内蒙古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全区各级各类民办院校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综合研究部主任王烽,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海涛,驻呼地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教育厅原副厅长董方成,自治区教科所所长刘彦泽,自治区教研室主任孙柏军,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厅高教处原处长陈俊杰,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咨询专家、教育厅职成处原处长王润拽、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周玉树、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魏山虎、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周雪峰出席了大会。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周玉树围绕“在规范的前提下谋发展”做了主题报告。周玉树重点强调了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重要性,分析了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明确了新思路,他表示,民办学校要想生存、发展,必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驻呼地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董方成在会议上发言表示,民办学校要从政治高度关注学校的党建工作,因为这关系到民办教育的根本方向和根本目标,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国家民办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关系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周玉树围绕“在规范的前提下谋发展”做了主题报告。周玉树重点强调了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重要性,分析了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明确了新思路,他表示,民办学校要想生存、发展,必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驻呼地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董方成在会议上发言表示,民办学校要从政治高度关注学校的党建工作,因为这关系到民办教育的根本方向和根本目标,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国家民办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关系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大会特邀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烽,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海涛分别做了《新时代民办教育创新发展和政策变革》和《教育评价改革的若干思考》专题讲座。自治区社科联评奖部部长薛瑞东对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承接的自治区级民办教育课题研究工作和学术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上,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巴彦淖尔市西贝美食艺术学校、包头市宏昌学校、呼和浩特市思德幼儿园和内蒙古小伦敦英语学校5所学校分享了“在规范的前提下谋发展”的成功经验。与会者通过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促进学校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大会还为新加入协会的副会长单位内蒙古家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巴彦淖尔市西贝美食艺术学校进行授牌。

       内蒙古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周玉树表示,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谋划自治区民办教育“十四五”规划,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依法办学,推动自治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责任编辑:赵磊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