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三届五次会员大会暨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时间:2018年08月27日 来源: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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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在苏州市教育发展中心召开三届五次会员大会,二百多家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董事长和负责人代表全市638家会员单位出席了大会。

       马骏会长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写好民办教育奋进之笔”的工作报告。回顾了2017年取得的主要成绩,畅谈2018年的工作思路。马会长提出: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要强化教育供给侧改革意识,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促进苏州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一是加强学习,推进民办教育发展;二是条块结合,提升协会组织结构;三是服务创新,彰显会员单位地位;四是不断拓展,承接政府转移项目;五是抓好党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周扬海副会长代表理事会作2017年协会财务工作报告,主卫卫监事长作了监事工作报告。

       会上,苏州市民办教育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成立。苏州光华教育投资集团总经理杨建兴任主任,昆山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顾根火等10位同志任副主任。苏州市现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800多家,有共产党员2000多人,已建各级党组织122个。在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可以打破“条块分割”的基层党建组织架构,将原本各自为政的基层党组织整合成党建共同体,形成“红色区块链”,积极构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新格局,共同推进民办教育发展。会上,新当选的杨建兴主任代表党建工作委员会发出《苏州市民办教育行业党建工作倡议书》。

       为了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激发教学改革创新活力,为民办学校教师搭建展示平台,促进交流,全面提升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在2018年上半年举行了民办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经过认真评选,有3篇论文获得一等奖;13篇论文获得二等奖;17篇论文获得三等奖;65篇论文获得鼓励奖。在三届五次会员大会上,由出席大会的领导和嘉宾对11名获奖教师代表颁发了获奖证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苏州市教育局积极行动,在专项治理中,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为专项治理的长效措施之一。为此,协会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专业委员会合作进行“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工作。今年上半年,第一期139名教师已通过考核,获得了“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注册级)”证书。在三届五次会员大会上,向苏州学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三六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朗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苏州红番茄文化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培训机构代表颁发首批合格证书。

       苏州市总商会党委周显芳书记、市工商联范崇德处长、市教育局张可伟处长、李定奖主任到会并讲话。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高新区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了会员大会。协会还邀请了苏州市人大、市政协、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市法制办、市信用办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参加了本次会员大会。

(文稿来源: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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