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河北科技学院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来源:河北科技学院 浏览: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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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科技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古城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91年,2011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办学许可证号:教民013060000000040号),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由周虎震同志创办,现任校长为王欣,设有董事会、校党委、校务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占地面积近1500亩,校舍总面积35万平方米,运动场地及体育设施面积5.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6000万元。教学使用计算机1200台;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98个,座位11772个,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达到110个。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92.7万册、维普电子期刊23万册、报纸74种,期刊7269种,电子书120万册。现有教职工7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27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目前在校学生12000余人。

       学校现设有校长(党委)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等10个职能处室,教辅单位有图书馆、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健全,设有智能制造、汽车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五个二级学院,护理系、公共课部、培训部等共计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27个本科专业和5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管、经、艺4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以机械类专业为特色,工科为主体,工、管、经、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学校建有仪器设施完备的机电、汽车、建筑、财经、艺术、护理等专业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和现代化实验室,多功能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综合体育场等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学校现有1个机电工程省级实验教学中心、8个实验中心、1个工程训练中心;学校共建成校外实习基地百余家,不仅满足了学生实习的需求,也为京津冀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

       近年来,学校先后引入了军营文化、传统文化和产业文化,形成了“传统文化引导人、军营文化规范人、工学结合培养人”鲜明办学特色。学校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及教改项目600余项,出版著作与教材近300余部,获厅局级以上奖励300余项;2010年11月,被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15年5月,被河北省教育厅评为“河北省依法诚信办学学校”;2015年8月,被河北省教育厅评为“河北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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