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 围绕“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建言资政 汪洋主持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浏览: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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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是我国基础教育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素质教育实施,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切。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以“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为议题,是人民政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资政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剖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开阔解决问题的思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15位委员从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校外培训、加强家庭教育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有关部门在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时间、规范课堂教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学生校内课业负担逐渐减轻,但也出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新问题,学生实际课业负担并没有真正减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些委员建议,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既是教育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减负不是简单减作业、减课时,不是不再提倡勤奋刻苦的学习态度,更不是降低教学质量、片面追求教育资源均衡,而是坚决减去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功利化教学行为和违规办学乱象。治理工作应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久久为功。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明确设置标准,规范培训行为,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学校招生管理,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斩断学校与培训机构背后的利益链条。中小学校要担负起教育主阵地的功能,优化课后服务,妥善解决“三点半”难题。要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探索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变学校“唯分数”评价学生、政府“唯升学率”评价学校的片面做法。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中小学生减负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监督职责,完善政策法规,做好配套服务。社会各界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正确的成才观,营造有利于减负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大环境。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作主题发言。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夏宝龙、郑建邦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委员袁贵仁、白清元、俞敏洪、温雪琼、马景林、张雪、王欢、唐江澎、陈星莺、孙惠玲、李国华、陈卓禧、戴立益、邓健、徐景坤在会上发言。教育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作了交流互动。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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