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闭幕

时间:2014年06月26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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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6月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京闭幕。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代表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六部门作会议总结。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主持。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功能新定位、形势新判断、工作新部署上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开创职业教育工作新局面,为转方式、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高度重视。会前,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亲切接见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更好地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着力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体系建设。要结合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步规划职业教育发展,重点抓好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学生“双证书”、部分本科高校转型等制度建设,在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模式、评价模式等关键改革上加大力度、取得突破。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健全质量评价制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三是创新职业教育管理。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督导评估制度。四是着力促进协调发展。要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统筹推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五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好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好行业组织的指导、评价和服务功能,发挥好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
  会议要求,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宏观政策和国家制度着眼,系统谋划职业教育。要选择部分地区、领域和学校开展试点,为改革提供鲜活经验和典型标杆。要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努力在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瓶颈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宣传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长效机制,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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