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民办教育应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时间:2013年03月11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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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秦和、杨文呼吁——
        “拿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翻了好几遍,也没找到民办教育的内容。”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校长俞敏洪3月7日在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说。
        他认为,民办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被纳入国家教育战略中。按照国外的经验,私立教育的规模一般占到30%-50%,而且很多是优质教育资源。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力量。但民办教育并未发展起来,这是体制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的。
        俞敏洪的观点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的赞同:“制度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最大因素。比如,民办高校如何登记,经费收支如何核算,法人财产权如何落实等一系列问题,现在都没有统一的界定。
        同样来自民办教育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感到,体制问题导致了民办教育发展中的尴尬和困境。比如,民办教育登记为民办非企业,但是在民法通则当中并没有这一类别,在实际操作中,民办学校在很多地方被当作企业对待,按企业基准税率上税。同样,界定不清,使民办教育的“合理回报”和公共财政支持一直处于模糊地带,也使得民间资本望而却步,不利于民办教育的良性发展。
        秦和认为,民办学校为国家的教育作出了贡献。目前,国家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全国培育出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这样,既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又能增强教育的活力,对政府和百姓而言,都是好事”。
         如何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杨文提了五点建议:进一步明确民办教育的地位,对民办教育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科学界定民办学校法人属性,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支持,进一步明确民办教育投资合理回报的问题。
        俞敏洪建议,国家财政要更大力度地支持民办教育。“对不要求回报的民办中小学,国家应该减免全部税收,并划拨生均经费;对要求回报的教育机构,税收也应该有5%的优惠,这样才能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民办教育中来”。
        秦和建议,加快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加快民办高水平高校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地。2010年,教育部开始了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共识问题需要在国家层面取得突破。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尽快研究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让民办教育发展的脚步更快一些”。
        “国家是不能包办全部教育的。政策要让民间资本敢于把钱投到民办教育中来。”俞敏洪强调说。
        3位民办教育家提出的建议得到了一些委员的支持。他们准备联名提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加入“支持民办教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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