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0年大事记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来源: 浏览: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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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教育部、民政部的领导下,主要围绕民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建言献策、脱钩与换届等工作,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发展。现以事件记录协会2020年工作事记。

众志成城,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年初,新冠疫情在湖北武汉大面积爆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在教育部疫情防控办公室的指导下向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地方协会发出号召,引导全行业共克时艰,驰援武汉行动。各会员单位和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第一时间响应号召,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为防疫贡献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协会会员单位捐款15300万元,口罩73.5万只,线上课程资源80,000,000万元,累计价值近10亿元。

2月,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编纂的《同心抗“疫”,民办教育人在行动》编印完成。该书重点收集了208篇全国民办教育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开展抗击疫情工作的图文资料,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中国民办教育系统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组织指挥、救死扶伤、联防联控、党建引领、统筹发展、凡人壮举的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民办教育行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抗击疫情的感人场面,充分展示抗击疫情中的“民办教育精神”、“民办教育元素”、“民办教育力量”。

积极谏言献策,充分发挥行业职能:3月25日,为帮助民办学校因疫情防控需要,大面积停课造成的收入锐减、人员工资、房租、社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补贴部分地区不能及时到帐,甚至部分民办教育无法承受支出成本压力濒临倒闭等问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撰写了《应对新冠疫情民办教育亟需特殊政策扶持的建议》上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帮助民办教育机构渡过难关,保障全国民办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4月14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召开民办学校收退费专题行业协商研讨视频会。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会领导及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和有关代表共70余人参会。为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通知精神,推动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结合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实际情况,撰写了《关于疫情期间民办学校收退费专题指导意见》上报教育发展规划司

全国“两会”期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围绕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提案,编印了《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专题内刊,共收录相关提案和议案37篇。 

5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组织动员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要求,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动员各会员单位和广大民办教育机构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实施结对帮扶行动、“控辍保学”助力、优质资源共享、就业创业促进、职业技能提升等计划方式,积极落实通知精神,投身教育扶贫攻坚行动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伟业中展现民办教育人的担当与贡献。协会整理撰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组织动员民办教育机构参与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情况汇报》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报教育部脱贫统计表》上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6月16日上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召开《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座谈会,通过线上交流、文件传阅等形式,肖开宁、黄藤、曹莉、翟志海、叶原原等19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并形成专报。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各省民办教育协会代表共计50余人出席会议。之后,撰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报告》报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抄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7月,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编的《五育并举 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实践探索》一书出版。该书是培训机构“五育并举”的书籍,充分展现了全国培训机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行业服务:4月12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研究分会指导的“冲破壁垒、融创未来”——2020民办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线上论坛成功举行。来自国内民办高等教育研究的5位专家和150余所民办高校领导相聚云端,共商共享克服疫情危机路径寻良策,助力民办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超23万人次观看了直播。

8月28日下午,“第一届全国产教融合创新创业大赛倍凡教育杯新零售赛道启航研讨会”在厦门举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中国市场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小惠等领导和广州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山东协和学院、安徽新华学院等30多所院校及20多家赛道承办单位,共计112人参加研讨会。

 12月4日至5日,“第十届全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在武汉召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培训机构适应新形势,加强行业自身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刘林会长提出行业引领、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等5个方面10条举措。

12月16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委员会、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山西工商学院承办的“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山西召开。会议以“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模式实践探索”为主题,山西工商学院、北京城市学院、西京学院、大连艺术学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和云南大学滇池学院高校发言人围绕如何做好民办高校思政工作作了主旨报告。 

强化思想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8月19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联合举办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座谈会在教育部召开。郑富芝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王佐书会长、贾伟秘书长参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杜玉波主持会议。

9月27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联合发起的“全国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课题”启动会在北京大学召开。王佐书会长,教育部德育工作处处长刘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稳定工作处处长葛元杰,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国川,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孙蚌珠、院长仰海峰等领导专家,以及来自全国50多所公办、民办职业院校得百名思政课教师共同探讨职业院校思政课建设与创新。

10月28日,由中华职业教育社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新时代新阶段民办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三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峰会”在宁波市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辜胜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苏华,中华职业教育社党组书记方乃纯,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谢俐,中华职业教育社党组成员李英爱,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利月,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华等同志出席会议。

夯实根基,完成换届工作:经教育部批准,11月22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换届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顺利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党委书记刘林当选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于果、于松岭、王玉芬、王志泽、任芳、李永新、李光宇、李孝轩、李学春、李廉水、杨雪梅、何彬生、张杰庭、陆丹、陈登斌、周星增、胡卫、胡建波、俞敏洪、秦和、黄藤、曹成杰、翟志海等23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黄小华当选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曹勇安、谢可滔、杨文、邹平4位当选为协会第三届监事会副主席。贾伟当选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孙尧,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田福元出席会议,协会负责人、各省协会负责人及第三届会员代表、特邀代表,共计250余人参加了会议。

落实完成脱钩改制相关工作:依据2019年7月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协会工作实际,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组建脱钩工作专班,召开了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二次会长办公会、三次工作小组会研究脱钩工作部署。

在教育部、民政部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脱钩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根据《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协会严格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2019年8月27日,协会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报送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脱钩实施方案》;10月22日,签署脱钩实施方案确认书;12月18日,收到《民政部关于核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等6家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函》(民便函〔2019〕132号),核准协会脱钩实施方案。

2020年1月开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向教育部、民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分别报送相关脱钩所需材料。协会不涉及机构分离职能分离;2月6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外事和港澳工作对接的复函》,完成外事分离;3月27日,收到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发文《关于审核同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脱钩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党建分离工作的函》,完成党建分离;3月13日,教育部规划司审核同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5月18日,向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报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人员分离工作的报告》,完成人事分离;11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转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核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等5家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批复》(联组办〔2020〕39号)。

至此,协会完成了脱钩改制工作“五分离、五规范”的实际性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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