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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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职业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教育强国建设,10月27日上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举行。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原主任叶齐炼,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主席、江西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书记黄小华,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22所民办职业本科学校的董事长、校长、骨干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仪式。会议由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董事长拜文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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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齐炼副会长在致辞中,从站在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特性和定位的高度,对民办职业本科学校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实践,提高办学能力和质量;二是强化理论研究,促进职业本科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研究研究“AI+”教育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同时也对专委会在服务民办职业本科学校发展发挥作用上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开展实地调研职业教育发展的动态与关键问题,提供科学分析、信息反馈和咨询意见,积极参与职业本科领域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形成指导性的文件、意见和报告。二是要做好上传下达,既要及时把党和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精神传达给会员,要将产业、社会、企业变革后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及时反馈给会员,同时还要及时反映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共同协力解决。三是要健全沟通、交流、学习、借鉴、资源共享、建言献策、改革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贡献民办教育的力量。四是要加强专委会的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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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主席黄小华宣读《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批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首届理事会理事长由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董事长拜文汇担任;副理事长20名,由各民办职业本科学校董事长或校长担任;理事2名,由相关民办职业本科学校代表、职业教育研究学者担任;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吴滨如兼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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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齐炼副会长和拜文汇董事长共同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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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齐炼副会长与黄小华主席共同为专委会首届理事会成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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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拜文汇理事长主持召开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理事参加。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

拜文汇理事长介绍了成立专委会的背景、宗旨,他希望各成员单位凝聚力量,共享资源,共谋发展,携手促进职业本科教育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吴滨如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介绍了专委会的筹备情况和组织架构说明,并对专委会近期重点工作做出安排。会上,与会代表围绕职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等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就各自关心的问题交流了意见,还对专委会的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将聚焦职业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推进民办职业本科学校的建设,加强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民办职业本科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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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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