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刘林:民办教育的新贡献和新步伐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来源:人民政协报 浏览: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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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行各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协委员不仅仅是十年巨变的见证者,更是推动者和参与者。为此,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开设《非凡十年·委员说变化》融合报道专栏,邀请政协委员讲述自己所在领域十年来的发展成就,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履职故事,展现新时代的新样子。


从20世纪80年代初第一所民办学校创立至今,新中国民办教育事业已经走过了40年的不平凡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民办教育坚持规范与支持并举的基本方针,推动民办教育从快速发展走上了健康发展、创新发展的新道路。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三个新贡献和六方面新步伐来总结概括党的十八大以来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

三个方面的新贡献

为普及教育、服务民生作出新贡献。2011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13.08万所,在校生3713.90万人;2021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57万所,比2011年增加5.49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为35.08%。在校生5628.76万人,比2011年增加1914.86万人,占全国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19.34%。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民办教育的发展,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基本普及、促进高等教育进一步普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缓解了一些地方的财政压力,使公共财政资源能够惠及更多群众,而且通过灵活办学的形式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为乡村留守儿童提供全天候托管教育、满足一定人群对多样化教育机会的需求等方面作出了阶段性历史贡献,促进了社会公平,服务了民生需要。

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作出了新贡献。十年来,民办高校、职业学校、技能培训机构充分发挥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社会零距离办学,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千万计的适用人才,特别是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实用型人才,受到社会欢迎。同时,近20万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和百余万家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教育科技服务企业,为社会提供了数以百万计的就业机会,并有力地拉动了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发展与人口就业。十年来,广大民办学校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救灾济困、帮扶弱势群体、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服务社会中践行初心使命,履行社会责任。

为教育改革、创新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民办学校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锐意改革,无畏失败,勇于探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未来教育的新期盼,在办学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设置、招生就业路径、学业考核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创造创新,不仅推动了自身建设发展,提高了办学实力和社会贡献能力,而且为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成为落实《中国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促进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

六个方面的新步伐

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方面迈出新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实现了党的组织、工作的全覆盖,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高,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得到全面保障。

在立德树人方面迈出新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全方位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在民办学校中亦不断涌现,一批批合格、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民办学校走向社会。

在规范发展方面迈出新步伐。以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和2021年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标志,一系列新法新政和配套政策的出台,使民办教育发展的外部制度环境趋于稳定,同时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现代学校制度得到加强,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程度显著提高。

在坚持公益、普惠为主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登记为非营利组织,3/4的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恵性学前教育园所,其他学段的民办学校也实现了以非营利组织为主,一些领域曾有的过度逐利问题得到有效纠正,民办教育公益、普惠为主的性质得到坚持与发展。

在教育质量办学水平提高方面迈出新步伐。十年来,在中央系列政策推动下,举办者更加重视内涵发展,不断加大在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条件、数字校园建设、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建设和教研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多数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有了根本性改善,相当一部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实现了质的提升。

在境外交流、文化传播方面迈出新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对外开放方针指引下,民办学校与外国学校之间、与我国港澳台地区学校之间交流合作项目不断增加,引进优质资源合作办学、走出国门合作办校,成为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一道新的风景线,拓展中国教育的国际市场、到海外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成为发挥民办教育活力和优势的新天地。

在看到成绩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民办教育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正处于政策、市场双重调整之下的阶段性困境。民办教育应需而生、为民而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之路。我们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国民办教育人一定会更好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积极转型、创新发展中行稳致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转载自《人民政协报》2022年10月12日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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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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