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吉利学院:聚焦“三个着力” 扎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来源:吉利学院 浏览: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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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辅导员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力量。吉利学院长期以来坚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加强思想引领,聚焦三个着力,着力健全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培训体系,着力搭建多元平台,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一、着力健全制度保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实际需要,创新推出1+X制度体系。“1”指《吉利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X”指与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配套的选聘、培训、考核等细则办法。依托“1+X”,严把辅导员入口关,畅通辅导员出口关,加强辅导员队伍组织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二、着力完善培训体系,提升辅导员职业素养

       培训是提高辅导员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将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和人才提升计划。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分级分类培养,拓宽培训路径。通过岗前培训+专项技能培训、“老带新”传帮带、团队分享、组团建队等形式,助力青年辅导员和新入职辅导员岗位认知以及职业规划;定期组织辅导员专项业务培训、工作分享会、典型事迹学习会强化辅导员职业价值认同;“请进来”%2B“走出去”相结合,组织选派辅导员参加国培省培、进修学习、考察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邀请校内外学生工作和思政教育专家开展讲座、论坛、沙龙拓宽视野,全面提升辅导员综合职业素养。

        三、着力搭建多元平台,畅通辅导员成长渠道

       搭建竞赛平台。学校以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为抓手,通过理论笔试、案例研判、谈心谈话多环节,检验辅导员整体素质,加强反思,反哺工作,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代训、以赛促建。

       搭建科研平台。目前学校辅导员队伍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0%,涉及哲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为调动辅导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学校鼓励辅导员撰写论文和参与课题研究,组织辅导员参加思政学术会议,配套相应绩效考核加分、评优评先奖励,提升辅导员队伍科学研究能力。

       搭建晋升平台。学校打通辅导员双向发展、双线晋升渠道,在规定任期内考核合格,辅导员可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在专职辅导员和教师岗双向选择;细化辅导员职称技术评审方案,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畅通辅导员职称职级晋升;同时注重优秀辅导员向党政储备干部的晋升,为辅导员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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