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组织开展 ”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浏览: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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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基厅函〔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中小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教育部决定在中小学组织开展“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

  二、系列教育活动

  1.“图话百年”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组织学生通过人民日报少年客户端、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https://ykt.eduyun.cn/)等刊发的“图说百年”小视频和“话说当年”文章,开展党史学习,结合国旗下讲话、专题演讲、交流分享、研学实践等活动,引导学生读懂历史这部最好的教科书,从中源源不断汲取思想养分,播种理想信念种子。教育部将会同人民日报社,按照建党百年时间顺序,遴选重大事件,定期在人民日报少年客户端、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发布视频和图文资源,以年份、事件、图解、图片等为结构,融合文字、卡通、动漫、音效等元素,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地记录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诞生、成长、壮大,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伟大历程。

  2.“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阅读活动

  各地各校要组织学生通过人民日报少年客户端、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开设的“走进新时代”“从小学用典”等专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活动内容和重要讲话精神,将阅读文章与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时事政策教育,帮助学生学好主题文章、了解国家大事,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部将会同全国少工委、人民日报社及时更新专栏内容。

  3.“童心向党”班会活动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类专题教育资源,以班级为单位精心举办好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挖掘、整理和讲述党的故事,大力学习宣传“3个100杰出人物”的感人事迹,广泛联系邀请“五老”和先进模范走进校园讲述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故事,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特别是新时期形成的特区精神、科学家精神、探月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让学生充分交流学习体会,教育引导学生感悟党的初心使命,礼赞百年华诞,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4.“寻访红色足迹”红色教育实践活动

  各地各校要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革命旧址等革命场馆,组织学生瞻仰参观,开展实践体验活动,进一步发挥实践育人作用,不断增强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着力引导学生在学习实践中锻炼成长,追寻红色记忆,学习英烈事迹,感受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同时结合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培养劳动精神,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

  5.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

  各地各校要组织学生观看3—5部反映党史优秀人物、时代楷模和革命传统教育主题的优秀影片,引导学生在对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追寻中,了解历史和人民怎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激励学生学习英雄模范,汲取前行力量。教育部将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设立专栏进行优秀影片展映,深入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活动。下半年,举办“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集中展示各地中小学影视教育成果,交流总结经验做法。

  6.“开学第一课”节目

  秋季开学后,各地各校要利用新生教育、入学教育的契机,以“开学第一课”节目为载体,组织多种形式的开学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更加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决心。教育部将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部门制作播出“开学第一课”节目,计划于9月初播出,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

  一是确保方向正确。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党史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加快部署,加紧推进,迅速掀起活动热潮。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关、把好导向。

  二是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形式载体,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积极性、主动性。要积极利用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培育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确保安全有序。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筑牢安全底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对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人员聚集时的疏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落实安全举措,确保安全有序。

  各地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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