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考察团来沪调研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来源: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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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下午,由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监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专委副理事长、民生教育集团董事会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卫平率领的考察团一行5人来沪调研。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高德毅,上海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处长赵扬,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彦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金兵,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财务处长林君等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接待了重庆民办教育协会同仁并举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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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德毅代表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对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张卫平监事长一行来上海调研表示欢迎。他希望沪渝两地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为推进两地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据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考察团介绍,重庆市致力于深化改革开放,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民办教育,学校数量的增多、招生人数的扩大,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地教育发展供需矛盾,有效保障了人们受教育的权利。但也面临如何扩大优质资源,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均衡教育,新时代民办教育仍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应考察团要求,高德毅和赵扬围绕民办教育新政新法贯彻落实情况、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具体做法,介绍了上海近年来开展民办教育改革的总体进展情况。近年来,上海的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形势总体向好:一是整体规模稳中有进,布局结构逐步改善。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非学历培训教育机构有2000余所,每年接受培训人次超过百万。上海民办教育的发展规模逐步稳定,布局结构趋向合理,对满足广大市民接受教育与培训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办学管理不断加强,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和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同时对民办教育的专项扶持资金逐年提高。在优化调整民办学校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加快创新转型步伐,设立了民办高校“强校工程”、“强师工程”,民办中小学“特色校”、民办学前教育“优质园”等一系列建设项目,有力推动了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极大地鼓舞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目前上海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管理逐步规范、办学条件日趋改善、办学特色丰富、办学层次多样,不仅扩大了社会教育资源的供给,更为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改革实践,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考察团对上海民办教育改革的一系列做法和取得的成功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对上海一些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表示赞赏。

       座谈中,大家还就当前民办教育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责任编辑: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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