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08年大事记

时间:2018年06月26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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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分别给大会发来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出席大会。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许嘉璐在会上作报告。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袁贵仁到会讲话。民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代表到会致词。民办学校、有关机构代表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组委会在现场发起为“汶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的“祥云行动”,现场募集善款480万元。

       8月 5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召开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陶西平会长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调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受教育部党组委托,我会承担了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的调研任务。

       9月6日至7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调研工作会暨国家中长期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研讨会”。 陶西平会长就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调研和研讨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代表们围绕当前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新动向以及对今后5-12年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建议、对完善我国民办教育法制体系的建议等主题开展讨论。

      10月17日 在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及宁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我会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博华教育集团在银川联合举办了“西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论坛”,专题研讨西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问题。

       10月31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成立。郑增仪同志当选为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11月1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研究院在上海挂牌成立。常务副会长王佐书出任院长,副会长胡卫出任执行院长。

       11月14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祥云教师奖励”基金捐赠仪式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举行。其中,将300万元善款,作为“祥云教师奖励基金”捐赠给四川省都江堰市教育局,奖励该市优秀教师。另有我会副会长王玉芬捐赠的180万元款项,根据捐赠人意愿已定向转入北川中学。

       11月29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人民政协报社联合主办《责任与使命——改革开放30年之中国民办教育纪念论坛》,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分别致辞,季明明副会长出席会议并做了“大国崛起与中国民办教育”的报告。

      12月15——16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郭福昌同志当选为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12月20日至31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第一期全国民办普通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全国民办普通高校校长100人参加。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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