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教育培训机构租金的倡议

时间:2020年02月07日 来源: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105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各位业主、房东朋友们

        1月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目前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重庆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重庆市教委第一时间发出《关于延迟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同时要求各类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培训活动。

      《通知》下发后,全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响应,并且通过各种形式为防控疫情做出努力,体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基于疫情爆发的不可抗性及其影响的持续性,无疑会给广大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经营主体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租户与业主休戚与共,一损俱损。因此,需要大家在危机面前,携起手来共渡难关!在全面战胜疫情的同时,维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在全社会呼吁业主减租、国家减税、银行减息的形势下,不少业主已经行动起来,我市龙湖、万达等商业企业都对入驻商户实施了相应的租赁减免政策。

       在此,我们真诚发出倡议,建议各位业主房东朋友们视疫情发展情况对于经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进行适当减免租金。同时,关心民办教育机构经营困难,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协助

       相信有了大家团结一致、同舟共济精神和行动,疫情过后,重庆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

                             

  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

2020年2月6日



责任编辑:郭宝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