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教育部部署做好中小学生暑假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 浏览: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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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将至,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暑期安全教育、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开展多样活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工作做出一系列具体部署,要求各方协同努力,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

  《通知》部署,各地一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等形式,聚焦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防范重点,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同时用好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二要合理布置暑假作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三要丰富学生暑假生活,广泛利用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资源,指导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专题开设暑假研学实践课程,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多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暑假生活需要。

   《通知》强调,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对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一经发现有超标超前培训内容的,要求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要统筹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在暑假前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



责任编辑: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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