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全国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会在重庆大足城南教育集团召开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来源:重庆大足城南教育集团 浏览:4362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10月20至21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会在重庆召开。国内众多行业专家、全国各地知名民办教育负责人及大足区中小学校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

1540533291104206.jpg

       会议主要通过报告、研讨、考察和交流等形式,为民办学校在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 教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指明方向,为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打下基础。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听取了民办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报告和城南教育集团的成果汇报,参观了城南教育集团各学校校园,并进入课堂听课评课,执教教师虚心听取各位专家、教师的指导。

1540533398312764.jpg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王佐书会长针对民办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作了引导性论述,他表示,民办教育学校要将责任心贯彻到办学始终;要提高评课的水平,集思广益培养教师能力,宣传教育思想;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民办教育改革打下良好基础。他希望民办学校要坚定信念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创造者、提供者,推进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增强国家教育实力而努力。

20181024165128764.jpg

(来源:重庆大足城南教育集团)


责任编辑:郭宝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