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王佐书会长莅临黑龙江东方学院讲座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来源:黑龙江东方学院 浏览: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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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15日,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师回归本分:执着、定力、坚守” 25周年校庆主题系列学术论坛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王佐书会长莅临黑龙江东方学院并做了“任何一个人的工作都是全人格参与的过程”主题讲座,全院三百余名教师聆听学习,王佐书会长的讲座引起了与会教师的热烈反响。

 

       王佐书会长从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谈起,结合实际、结合教学,以其为脉络展开讲座,讲座内容高屋建瓴、方向明确、深入浅出、比喻生动,极具现实指导意义。

       王佐书会长根据习总书记讲话,针对本次讲座提炼了“方向、定位、目标、特色”八字重点,并进行了深度解读。

       首先,明确了56字教育方针概念:“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强调了我国教育方针的上位指导地位和重要意义,各项教育工作须在其指导下开展,要贯彻教育方针,优化教育方式,追求教育质量。并根据讲话精神明晰了教育方针的内涵变化,加强了对劳动的重视,明确提出党建工作必须在教育教学上发挥重要作用,提出校园文化建设极为重要,是一所大学的“魂”。

       而后,深入剖析了教育与教学概念与内涵的区别,要求教育要符合“三律”:教育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法律。提出教育评价是高校发展的基础动力,批判性地指出用教学评价代替教育评价的失误,提出评价体系极为重要,生动地将评价体系喻为 “听诊器、方向盘和推动力”,要符合教育规律、用才规律、育才规律和可持续发展规律等,方法上可以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要精准定位知识点和技能点,高度概括了教育实施过程中的“三才一化”:人才、教材、器材和校园文化。 

       进而,针对职业教育提出“针锋相对、与时俱进、人好活好”的十二字高度概括与要求,这对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极具指导与现实意义。

       最后,针对教育创新,王会长明确了七条创新途径:需求创新、竞争创新、空白创新、类比创新、最优化创新、最近发展区创新和科技创新。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如何在教与学中创新,要在工作中探索需求、解决矛盾,在司空见惯的日常中寻求创新点,“集装箱”就是典型的成功案例。 

      论坛尾声,黑龙江东方学院孙和义院长对王佐书会长来校讲座表示衷心感谢,并结合讲座内容,对学院未来教育教学发展提出了要求。 

      论坛结束后,王佐书会长在孙和义院长、王敏书记和蔡柏岩副院长等人陪同下,参观了黑龙江东方学院校史馆、图书馆和体育馆,并为学院题词:为育人教书,为成才助力。

(来源:黑龙江东方学院)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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