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民办教育改革创新高级研修班签字仪式”在京举行

时间:2015年01月21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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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0日上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联合举办“民办教育改革创新高级研修班”签字仪式在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举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王文源,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石中英、副部长毛亚庆、张京彬,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院长鲍传友,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周海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培训学院副院长李霆鸣等出席签字仪式。张京彬副部长主持签字仪式。

        石中英部长在致辞中指出,北师大教育学部在迈向世界一流教育学科的过程中,坚持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做大做强,致力于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的领导力、作为教育智库的支撑力、在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中的国际影响力,以及作为教育改革创新的生命体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贡献力。从一定意义上讲,民办教育的未来也是中国教育的未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有能力也有责任为推动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创新和发展发挥更大作用、担负起更大的重任。这次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合作举办“民办教育改革创新高级研修班”,是教育学部经过认真研究、与协会多次研讨基础上而做出的慎重决策,开办此班的目的在于培养未来中国民办教育的领军人物,服务国家未来教育改革创新,服务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大发展时代的呼唤。我们愿意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一道,精心设计、精诚合作,办好民办教育改革创新高级研修班,为新时代民办教育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王佐书会长在讲话中首先感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和对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鼎力支持!他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为国家教育事业繁荣做出了不可忽视的重要贡献。民办学校聚集民间资源,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各级各类人才。从这个意义上讲,怎么样支持民办教育都不过分。民办教育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资金、办学经验、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等多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民办教育的社会贡献也意味着社会责任。今天我们签订合作协议,既是一种庄严的承诺,也是一份庄严的责任。我们今天培养了一名优秀的校长,明天就可能诞生一所优秀的学校。我们要为国家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地积蓄力量。佐书会长还指出,任何一个人的工作,都是“全人格”参与的过程。我们的高研班,也要从“全人格”培养的高度去关注每一位学员,用人格影响人格,用人格教育人格,用人格培养人格。人格需要人格的教育,感情需要感情的投入,智慧需要智慧的启迪。我们应当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精益求精做好高研班的各项工作,为国家培养一批有理想抱负、有科学精神、有专业基础、有责任担当的民办教育领导者,更好地服务国家、回馈社会、服务人民。

        签字仪式上,毛亚庆副部长与王文源秘书长共同签署了《民办教育改革创新高级研修班协议书》。根据协议,双方今后将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领域,通过集中学习、国内考察、海外游学、自主研修、论文写作、高峰论坛等方式,培养民办教育领域的卓越幼儿园长、中小学校长和高校中青年管理者。
        最后,王文源秘书长、毛亚庆副部长、鲍传友院长、周海涛副所长,分别对项目的启动和执行献言献策,大家坚信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民办教育改革创新培训项目做好、做实,使之成为民办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的一个标杆。 

                                       (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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