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政协委员呼吁为民办教育松绑

时间:2015年03月12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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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民办教育发展面临诸多瓶颈,包括教育市场规则不统一、师资队伍建设难、收费标准控制严、办学经费不充足等。”在北京参加两会的民办高校教育界委员表示,需要通过创新式改革,为民办教育松绑,释放其特色和活力。
       
“民办高校的社会认可度还没有想象中好,必须通过努力办出高水平的学校才有可能提高认可。为何不用激励手段推动和促进民办高校发展,而是让其困在各种约束条件之下低成本运行呢?”谈及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思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任芳如是说。
       
任芳向中新社记者表示,民办高等教育目前质量不佳的最大瓶颈是资金问题。她认为,民办高校的现行收费标准偏低,造成民办学校不得不通过低成本运行,而低成本发展损失的是人才。
       
任芳呼吁,对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科学考量,让学校科学合理地制定自己的收费标准,接受市场的调节。“这样对民办高校来说也是一种压力,如果教学质量、学术水平不高,师资办学条件不好,还收很高的费用,是不会有生源的”。
       
提及民间资本对民办高校的资助问题,任芳说,在整个社会财富体系中,民营资本的力量还不足够强大,再加上税收上没有优惠政策。民间资本捐赠还难以成为民办高校的固定资金来源。
       
关于民办教育的资金瓶颈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认为,民办教育要发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其法人属性问题,让民营资本放心地进入教育领域。但现有情况下,民办学校因学校类型不同,相应政策也是五花八门不一致。俞敏洪称,曾接触过不少想投资教育的人,最终都因为担心民办高校产权不明、定位不清而放弃。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表示,对民办教育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各方面虽已形成共识,但在实践层面,许多制度瓶颈始终难以突破,认识与实践严重脱节。因此,民办教育既面临大好机遇,同时也遭遇“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迈不开步子。
       
秦和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建议,首先要大胆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包括公办民办混合、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二是要对民办教育加强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秦和表示,中国有14.8万多所民办教育机构、4000多万民办学校在校生,覆盖从学前到研究生各学段。“一刀切”的政策方案难以适应实际,必须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民办教育的发展需求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分别出台政策措施。
        
针对教师队伍“瓶颈”,秦和强调要切实解决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待遇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
       
秦和还建议全面落实对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学校的财政支持,并构建民办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其社会声誉。
       
对于民办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任芳认为,与公办学校的普惠角色相对应,民办教育应以特色和选择性教育切入。“既然强调特色,就要拓宽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办各种有特色的、有个性的学校,丰富教育资源。我希望民办高等教育成为教育改革的生力军,以民办教育改革带动公办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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