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召开第六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发展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7年02月06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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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各相关单位: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12月30日,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新政策下我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面临新变化、新挑战。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三部配套文件;深度分析和探讨新法实施后对民办培训教育行业的影响;引导民办培训教育机构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优化民办培训培训教育行业的发展环境;推动民办培训培训教育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地发展,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西安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和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培训中心共同承办的第六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发展大会,定于2017年3月17日-18日在西安举行。
        本次大会,拟邀请全国人大、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民办培训教育行业的领导、专家、学者及知名培训教育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分为两个部分:主会场将通过大会主题报告形式,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三部配套文件,深度分析新法实施后对民办培训教育行业的影响;分会场将围绕素质教育、家庭教育、教育与资本、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运营管理、职业教育等专题进行平行论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名称
      
第六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发展大会
       二、大会主题
  
    变革、发展、创新——新政策下的民办培训教育走向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西安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培训中心
       四、参会人员
 
     1. 拟邀请全国人大及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
       2. 拟邀请民办培训教育行业的有关专家、学者;
       3.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
       4. 陕西省各级培训教育行业组织机构代表;
       5. 全国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代表等。
       五、大会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09:00-20:00
       大会时间:2017年3月17日-18日(星期五,星期六)
       会议地点:豪享来温德姆至尊酒店(西安市曲江新区慈恩东路208号)。
      了解论坛介绍及更多相关资讯,请登录: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网站:www.zgpxjyw.org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培训中心网站:www.binfenniao.com
       六、报名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预报名方式,所有参会人员均可采取互联网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0日(以缴纳会务费为准),会务组将根据缴费时间顺序确定与会代表名单。
        互联网报名:www.binfenniao.com

         微信报名: 

       报名(参展)电话:029-63696881  029-63696882
       七、会议费用
        1.团体报名1080元/人,个人报名1180元/人。团体报名指同一机构有三人(含)及以上人员报名参会。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西安职成教协会会员(单位)980元/人。
        3.各级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分支机构领队免交会议费。
        4.会议费包含参会费、餐费(17日午、晚餐)、会议资料费等,不含往返交通与住宿费用。
        5.付款账号:
        户 名: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培训中心
        账 号:129904738810506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友谊路支行
        八、会务联系方式
  
     1.大会咨询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10-84628372
        2.会务组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029-68711858
        3.西安·豪享来温德姆至尊酒店:029-68219999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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