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四川工商学院:3+1举措,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实效

时间:2022年06月14日 来源:四川工商学院 浏览:1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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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师生党员教育管理,四川工商学院党委实施3+1举措,全方位校准全体师生党员的目标、方向、理想,提醒党员时刻紧绷政治身份这根弦,切实增加师生党员政治荣誉感和身份感。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党员在学习中增进对党的认识,升华对党的感情,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一是,党员干部带头学。修订印发《四川工商学院党政中心组学习规则》,保质保量开展党政中心组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全校党员大兴学习之风;二是,党员师生广泛学。 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岷江潮大讲堂”、“党委书记讲党课”、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时间节点组织广大师生党员广泛学习政治理论。

       落实党内关怀制度,增强党的凝聚力。高质量开展党内评优评先活动,修订印发《四川工商学院党内评优评先暂行办法》,树立正面典型,落实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政治待遇和慰问机制,通过微信、微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学典型,赶先进,争优秀,做表率的良好党内氛围;全面落实党内慰问制度,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假日时期,广泛开展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活动,营造出“组织温暖党员、党员凝聚群众、群众靠拢组织”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每月集中为本月党员过政治生日,以为党员发放党章、党员徽章、党内书籍、重温入党誓词等为主要形式,激励党员再接再厉、勇于作为,进一步唤起党员对“第一身份”的认同感、归属感。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号召力。健全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修订、新建《四川工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川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0余份文党内制度。根据学校办学实际,调整机关支部设置、二级学院党群组织设置,印发《四川工商学院支部工作手册》,突出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亮明身份、诚信应考”、“践行十爱,德耀工商”、“我是工商人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

       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的生命力。印发《四川工商学院纪检监察暂行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开展,采取校党委(纪委)—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三级管理、三级公开机制,有力保障党员荣誉感不被污染,不被亵渎,不被侵蚀。同时,强化反面典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月,编印《警示录》让党员在警示教育中学会敬畏权力,敬畏历史,敬畏人民,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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