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湖南等地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不再审批新校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来源:财新网 浏览: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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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5%以下,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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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有关精神汇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将推进全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落实中央对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省域内、县域内占比的调控要求。图为2020年5月9日,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第六中学,1809班召开“感恩母亲”主题教育活动。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记者 黄蕙昭 实习记者 于帆)湖南、江苏数地发文,明确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占比,民办初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将调减至5%以下,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622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有关精神汇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将推进全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落实中央对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省域内、县域内占比的调控要求。文件附件显示,湖南省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预计调减到5%及以下,全省民办小学、初中在校生规模预计调减36.4万余人。

湖南省内多名教育系统人员向财新记者证实了上述文件。“不是说明年立马减这么多,省教育厅给出了调减的建议,具体怎么实施、何时完成,市里还在研究。”一名接近长沙市教育局的人士称。附件显示,长沙市民办小学在校学生占比4.9%,初中在校学生数占比13.1%,为此,该市须调减22122人。

截至202012月,湖南省14个市州民办义务教育共有学校544所,其中小学在校生人数343557人,初中在校生人数404776人。其中,衡阳、株洲、永州等地民办初中规模占比都在15%以上,衡阳民办初中占比更是高达34%,是调减压力最大的市州。该市知名的船山实验中学、成章实验中学,分别曾依托衡阳一中、八中两所公办名校创立,近几年来报名人数均高于计划招生人数。

调减民办义务教育规模,也给各地公办学位、尤其是优质公办学位供给带来不同程度挑战。“一定要保证(调减后)每个学生都有公办学位上。”前述接近长沙市教育局的人士表示。

6月初,江苏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也下发通知,要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一份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的文件提出,将争取用2-3年,将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5%以下,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降至15%以下。

多名民办教育观察者称,本轮调减民办义务教育规模的行动在意料之中。早在2020年10月,业内已有传闻,将民办义务教育占比调整至5%以下,保持民办义务教育“只减不增”,各地不再批准新的民办初中、小学。

今年6月中旬,四川省亦发布《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宣布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文件同时规定,不得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得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要适当缩减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等。

  自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提出不能让“良心的事业”变成“逐利的产业”以来,政策严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逐利行为,民办初中、小学受到“重点关照”。2019年7月,“公民同招”政策出台,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录取人数的,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从政策上强硬掐断了部分民办初中、小学提前招生、提前“掐尖”的“特权”。

  而今年5月中旬,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颁布,严堵义务教育阶段的不良资本。《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非营利性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上述规定几乎封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一切“营利”渠道,堪称“最严管制”。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招生的各项管控趋严,业内反响亦呈两极化。有专家担忧,各项严政层出,损害民办教育办学自主性,构成对学生寻找合适教育机会的不当干预,可能降低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亦有声音“拍手叫好”——近年来,部分民办校凭借政策优势,形成对公办校的“碾压”,加剧应试竞争,却并未真正利用体制机制灵活性,办出民办教育特色。

为何限制民办义务教育规模?“民办教育规模已经基本饱和,部分民办教育集团还在大规模扩张、大投入建新学校,是不符合整体教育发展趋势的,特别是有的民办教育集团扩张太快、太大,学生数多,形成更加激烈的生源竞争、教师竞争。”6月5日,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举办的系列讲座上,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烽表示,“从经济规律上讲是正常的,但从教育规律上讲,肯定有一个教育生态的问题。”

在王烽看来,未来民办教育应从“扩量”转向“提质”,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教育。“如果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没有差别,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民办学校如何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如何凝练自己的特色、核心产品和核心竞争力,这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

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今年5月公开的数据,2020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8.6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超过1/3;在校生5564.45万人,占比接近1/5,民办教育已成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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