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广西民办教育发展论坛在南宁举行

时间:2022年01月19日 来源:广西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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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上午,由广西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2022年广西民办教育发展论坛”暨协会理事会在南宁举行。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自治区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处长蒋国平,广西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秘书长陈礼兵,广西工商联会员部副部长廖永快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浙江分院副院长田光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丁秀棠等嘉宾授课,来自全区部分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以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近100位代表参加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广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肖开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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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会长线上作了《中国民办教育的宏观发展趋势与政策》的主题报告。指出, “十四五”期间中国民办教育的走向概括为:增量降减、结构巨变、转型加快、光明在前。对于未来一个时期民办教育的政策走向,概括为:方针不变,规范在先;价值回归,公益为主;完善体系,监管从严;支持创新,健康发展。刘林会长同时指出,广西民办学校发展有许多亮点和特色,在全国民办教育行业有着重要影响,建议及时总结、提炼,并进一步创新、探索,为全国民办教育发展创造新经验。

对于宏观发展,刘林会长提出“看势” “三个看”:正确看待加强治理、全面规范的阶段性政策走势;深刻看清教育需求、发展规模双降的短期市场态势;理性看好民办教育不可或缺、长期向好的未来发展态势。

对于未来发展,刘林会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必须全面突出党的教育方针的指导地位;二是充分发挥民办教育体制机制的战略优势;三是新时代、新发展要求民办教育必须转型提升。刘林会长指出,我们不仅有信心,更要有信念,要在党的领导下开辟新时代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新道路、创造新辉煌、做出新贡献。

蒋国平处长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为题,就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民办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出民办教育从“支持”与“规范”并举到重构新的政策,对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一、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二、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三、稳定推进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国家事权,政府主导办学;四、稳定推进“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教育公平公正;五、全面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全面从严;六、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快分类登记。蒋国平处长还通过许多实例解读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主要精神,分析了新阶段民办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时代特征和宗旨方面,把牢政治方向,端正办学理念,不断提升办学治校、教书育人质量和水平。

田光成院长和丁秀棠秘书长分别以《新形势下,民办学校营非选择的法律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参民学校的政策要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培训。

作为民办学校的参与者和管理者,肖开宁会长在《新时期民办教育转型发展特色及面临挑战》的演讲中指出,当前民办教育的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民办学校要对各项教育改革政策有正确的认识,这是国家对新时代民办教育的新要求,要立足新阶段,构建新格局,坚持规范办学,强化特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高质量发展。

在下午举行的协会理事会上,依据章程相关规定,决议通过了肖开宁同志连任广西民办教育协会新一届会长,会议进行了今年工作部署。

本次论坛以“贯彻新条例、构建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全区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举行,意义重大。论坛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研讨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方向,坚定了办学信心,为广西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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