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北京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确定

时间:2022年01月04日 来源:新华网 浏览:2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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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会同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同步出台本市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按照线上线下、班型大小,本市分类制定了4种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实施,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上浮不超10%、下浮不限

据介绍,按照国家“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主要定价班型,确定了本市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本市线上、线下标准课程时长培训收费标准方面,按照班型类型不同:

线下10人以下的班级为80元/课时·人次,线下10-35人(含10人、35人)的班级为60元/课时·人次,线下35人以上的班级为40元/课时·人次;三类班型线上统一为20元/课时·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

《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培训机构可以在上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低于原市场价

经初步测算,实施政府指导价后,收费标准比机构原市场价明显下降。由于学生所处学段、参加培训的学科及班型大小不同,对学生家庭的实际影响也会有所差异,比如高年级小班型下降幅度相对较大,低年级中等班型下降幅度相对较小,但总体来看,可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以某培训机构初中线下25人左右班型为例,原市场价113元/课时,执行政府指导价后,如上浮10%,机构最高可收取66元/课时,每课时收费标准下降47元,降幅约42%。再比如,某培训机构小学线上原市场价36元/课时,执行政府指导价后,如上浮10%,机构最高可收取22元/课时,降幅39%。

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检查,推动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收费监管政策,自觉规范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未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将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动态评估,根据评估和培训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收费标准。

内存

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据介绍,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相关要求,实施好政府指导价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1月16日-12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间,累计收到意见建议47条,主要关心政策的可操作性、具体价格标准、培训机构监管等方面。综合各方建议,对标对表国家规定,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范围和原则、收费定价机制、成本构成与核定、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共十九条内容,对培训机构提出应严格落实收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2021年以来,按照“双减”工作总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委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机构成本调查,对全市300余家培训机构进行摸底调研。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随机邀请4532名家长开展青少年校外培训消费社会调查。通过网上反馈、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研究学生家长、培训机构意见建议。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定收费标准的原则、主要考虑因素和成本调查情况,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政府指导价标准。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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