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顾明远:使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时间:2019年07月16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浏览: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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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顾明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大举措。《意见》明确了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落实德智体美劳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应该认真学习、全力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是长身体长知识,初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意见》指出:“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教育发展不均衡,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仍然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只有提高了教育质量,才能使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关键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决定了我国的教育必须培养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就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展素质教育,克服“应试教育”的干扰。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学生负担过重,不仅影响学生的健康,而且抑制了学生创造能力和良好品德的形成。去年中央多个部委联合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很有必要,现在已经初见成效。今后还要加强督查,严禁不合法不合教育规律的校外培训,避免死灰复燃,同时要禁止把竞赛成绩作为入学条件。要加强学校建设,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学校里就能解决知识学习的问题,避免校内减负校外补。还要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展各种活动,使学生能够在学校里选择他们感兴趣的学习生活,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就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每个孩子都蕴藏着发展的潜能,但每个孩子天赋不同、生活的环境不同,不能用一把尺子衡量他们,而是要因材施教,面向每一个孩子,不要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给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公平的教育。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就是缺乏科学的人才观的反映。学业负担过重,整天埋在作业堆里,使学生没有时间锻炼身体、没有时间思考问题,影响了健全人格的养成,实际上严重影响着教育质量的提高。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就要坚持“五育”并举,把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战略主题。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全过程,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立志肩负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坚持能力为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要坚持知行合一,把知识学习和实际活动相结合,把教育与劳动结合起来。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相统一,因材施教,培养具有时代意识、理想信念、扎实学识、创新思维、奉献精神的人才。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就要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国家课程是为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具体的教育内容,体现了国家意志。国家课程标准规定了总目标和各学科要掌握的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只有达到了课程标准的要求,才能完成育人的任务。因此,要把课堂教学作为培养人的主渠道,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就要改进教育方式,改变过去教师灌输的教学方法,转变为学生自己学习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使学生愿意学、乐于学、自主学;充分合理地利用信息技术,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使学生在学习和实践活动中成长。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就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讲,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吸引和会聚优秀人才从教,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以德修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要振兴教师教育,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改革课程和教学,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树立尊重教师、信任教师、依靠教师的社会风尚。同时要减轻校长、教师的非教育负担,让他们一心一意在学校培养学生。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还要构建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要建立更科学公正的考试评价制度,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疾。要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更加科学设计,精细实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真正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达到公平、科学选才的目的。


       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动力。改革开放40年来教育的巨大成绩就是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指导下,通过改革创新取得的。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也要通过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来实现。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 顾明远)





责任编辑:杜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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