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西湖大学正式获教育部批准设立 以博士生培养为起点

时间:2018年04月09日 来源:人民网 浏览: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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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发函,同意设立西湖大学。文件指出,西湖大学系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高等学校,为非营利法人,由浙江省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定位于研究型高等学校,从举办研究生教育起步,适时开展本科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超过5000人。
  学校校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现址(云栖校区)位于西湖区云栖小镇石龙山街18号,主校区(云谷校区)位于西湖区双桥区块,云谷校区建设工程即将在4月初全面启动。
  办学许可证信息显示,施一公任代校长。在校长到任前,目前担任西湖大学筹委会主任、筹办工作组组长、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院长的施一公将统筹负责大学日常管理事务。
  函件特别提到,要按照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的办学定位,集聚一流师资,打造一流学科,培育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出积极贡献。
  “高起点”指的是西湖大学以博士生培养为起点。目前,西湖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正在积极申请中。在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之前,西湖大学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分别实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目前,首批博士研究生已于2017年9月入学,201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也已启动。按照西湖大学的发展规划,预计2023年开始招收和培养本科生,学校近期(五年)规划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1220人,长期(十年)规模为5000人。
  “小而精”体现在西湖大学坚持发展有限学科,以大学筹建依托主体——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的生物学、基础医学、理学、前沿技术四个研究所为基础,组建生命科学学院(含生物学和基础医学)、理学院、工学院,优先形成理学、医学、工学等三个门类12个一级学科,今后随着大学的发展,将适时设立人文社科学院和相关学科。
  同时,西湖大学面向全球选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学术潜力的领军人才和青年科学家,实行与国际化接轨的长聘准聘教研人员聘任体系。目前已完成六次全球招聘,拟聘任学术人才58人。其中,7人入选第十四批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6人入选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5人入选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1人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研究型”是指西湖大学的高校定位。作为西湖大学的前身,西湖高等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就一直聚焦基础学术研究和科技转化应用,致力于创造影响世界、造福人类的科学知识和技术发展。同样,西湖大学也将坚持致力于在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出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贡献。
  在治理体系上,西湖大学借鉴国际经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立监事会、顾问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等,形成教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大学治理体系。目前,校董会成员已经进入实质性提名和遴选阶段,西湖大学的主要领导岗位已有多位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和国际视野及影响力的候选人,将尽快推进遴选工作。
  根据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的消息,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主要为举办者出资、办学收入、竞争性科研项目经费及人才政策支持经费和政府扶持资金等,日常运行经费主要由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承担。

  据了解,西湖大学的前身为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由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教授、南方科技大学校长陈十一教授、中国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潘建伟教授、北京大学理学部主任饶毅教授等科学家发起筹建。2015年3月11日,七位西湖大学倡议人正式向国家提交《关于试点创建新型民办研究性的大学的建议》并获得支持。2015年12月1日,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正式注册成立,施一公任首任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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