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民办高校联席会2017年年会在广东东软学院召开

时间:2017年05月03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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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上午,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民办高校联席会2017年年会在广东东软学院召开。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文传道,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张耀荣,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民办高校联席会主席王国健、副主席刘国生,广东东软学院院长杨利、党委书记左斌,以及来自省内45所民办高校的领导及教学、科研、学工等部门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国生主持。
  广东东软学院院长杨利博士在会上致欢迎辞,他首先向广东省教育厅、省教育研究院领导、各兄弟院校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广东东软学院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随后,他从办学背景、办学特色、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国际化办学、创新创业教育取得的成就等方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广东东软学院的基本情况。作为一所广东省较早创办的民办高校、佛山市唯一民办本科,今年广东东软学院将迎来建校15周年,长期以来,将办学自主权作为最重要的权益。在2018年,广东东软学院将迎来首届本科毕业生,也将接受广东省学位办新办本科院校学位授予权评估,全院上下都积极行动起来,争取高质量的成绩向社会交出本科教育的满意答案。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民办高校联席会主席王国健在年会上作了民办高校联席会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他指出,在过去一年,民办高校联席会在广东省教育厅、省民办教育协会的领导下,有效开展了10项任务,初步达到了“以活动促抱团、以抱团促发展”的目标,在2017年计划开展10项工作,希望各高校能广泛参与,加强沟通,有效促进各会员单位共同发展。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文传道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联席会是全省民办高校凝聚共识、交流合作、平等互利、行业自律、团结共进的平台。过去一年来,联席会遵循办会宗旨,紧紧团结依靠民办高校,服务民办高校,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较好地发挥了行业组织的作用。当前,在国家出台民办教育新政,民办教育进入分类管理新的发展阶段的背景下,联席会和民办高校的领导要努力做好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1+2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增强对民办教育发展的信心。二是充分反映民办高校学习民办教育新政中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广东省教育厅做好省配套政策制定工作。三是结合学习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和1+2文件精神,淡定地做好民办高校自己的事情。不论今后学校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发展道路,目前学校最重要的是要抓办学质量,提高社会对学校的认可度;要抓规范管理;要抓清产核资,为下来选择学校发展道路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四是积极参与学校分类管理发展道路选择的研究,为学校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让大家加深对新《民法》的理解,广东省教育厅省巡视员赵康在会上作《抓住机遇 凝心聚力 促进广东省民办教育跃上新台阶》主题报告,对新《民法》做了全面解读。他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是历时发展的必然选择,应准确把握修订精神,特别是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标准及相关规定;二是进一步保障举办者权益,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家扶持政策;四是完善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五是保障实现平稳过渡。他强调各民办高校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民办学校受教育者、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他指出,本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最为核心的突破是划分了营利性办学和非营利性办学的界限,通过这次修法将给予民办学校自主选择办学性质的权利,从根本上理清了长期困扰和制衡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问题。他希望,各民办高校能够为下一步广东省教育厅配套法规文件的出台积极建言献策。
  随后,北京超星尔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强做“校际联盟在线课程建设与分享”,介绍了校际联盟的总体模块设计,呼吁建立广东省民办教育的自媒体。卓越教育集团海外项目部总经理汪萦华介绍了“一带一路”国家政策下新民办教育联合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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