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年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会在上海召开

时间:2012年05月03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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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年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会在上海建桥学院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常务副会长王佐书出席并做工作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晓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我会副会长、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书记、上海民办高等教育协会会长李宣海同志致欢迎辞。俞敏洪副会长主持了开幕式。陶西平会长、胡卫副会长分别主持会议。

  上午,王佐书同志做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报告,我会副会长、民办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卫介绍了科研工作安排,法律事务部副部长董圣足介绍了“清纠歧视政策调研”调研情况,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09年工作和2010年工作要点。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筹备组负责人介绍了筹备进展情况。

  下午,来自云南、浙江、上海、辽宁、湖北、吉林、重庆、北京的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教育协会代表就2010年工作计划、所在地区民办教育发展动态和协会工作经验进行了重点发言。期间,与会代表还就当前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重点热点问题做了交流研讨。

  最后,陶西平会长做了题为《用两只手推动教育的发展》的报告,在总结我国民办教育现状基础上,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民办教育的定位、导向和政策等内容,全面、系统分析了我国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使命。陶会长指出,民办教育界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自觉承担起《规划纲要》赋予的历史使命,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应当承担起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提升民办教育自身品质,维护民办教育合法权益,推进民办教育行业自律的任务,2010年工作要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进行,同时与各地方协会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会上宣布,2010年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将于2010年11月7日-8日在河南郑州召开,大会由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承办。

  我会监事会主席胡大白、副会长王玉芬、任芳、吴志清、李学春、周星增、胡 卫、秦 和、黄纪云、谢可滔、于松岭,监事会副主席王志泽、曹勇安、黄新茂,副秘书长王文源、吴新秋出席了会议。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河北、云南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教育协会的负责同志和上海市教委、上海教科院、上海建桥学院等单位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代表共80余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民办高等教育协会、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协办,上海建桥学院承办。会议期间,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以及出席会议的我会领导在上海建桥学院董事长周星增、院长黄清云的陪同下,参观学院的图文信息共享中心、实验室等。我会领导对上海建桥学院的办学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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