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年第一次会长会议在深圳召开

时间:2012年05月03日 来源: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浏览: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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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30日至31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0年第一次会长会议在深圳召开。会议审议了我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讨论决定了增补副会长和副秘书长有关事项。我会顾问潘懋元、梁公卿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主持。

  王佐书常务副会长做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分别汇报了2009年工作和2010年工作要点。监事会主席胡大白向会议通报了2月5日代表我会参加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情况,还通报了2010年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

  我会副秘书长王文源介绍了拟增补的副会长和副秘书长的相关情况。会议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增补李孝轩、王琳达、李宣海3位同志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增补贺春兰同志为副秘书长。

  会上,就我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展开了充分的讨论。与会人员在充分肯定协会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对2010年的工作安排也给予认可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一致认为,去年我会工作成绩显著,尤其是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和讨论展开了大量扎实的调研活动,并在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及时反映了民办教育界的政策诉求。同时也提出,我会应当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更进一步推动民办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突破解决,为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而努力。

  陶西平会长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启动实施之年,在此背景下召开本次会议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2010年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做好工作:一是全国民办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宣传《纲要》精神,并为《纲要》的落实做好长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强民办教育政策研究,争取在调研基础上为有关部门、有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鼓励多元,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四是协会工作要更加积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各单位更大的支持和认同。

  我会副会长于果、王玉芬、任芳、朱玉、吴志清、张克强、张杰庭、张剑波、李学春、陈万年、陈登斌、周星增、季明明、胡卫、秦 和、黄纪云、谢可滔、许志忠、于松岭;监事会副主席王志泽、周延波、曹勇安、黄新茂;副秘书长王文源、吴新秋;分支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筹备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60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广东深圳职业训练学院承办。会议期间,陶西平会长、王佐书常务副会长、顾问潘懋元教授,以及出席会议的我会领导还到广东深圳职业训练学院调研考察,协会副会长、广东深圳职业训练学院吴志清院长,就学校办学情况、发展规划和办学特色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我会领导对于广东深圳职业训练学院的办学成绩、办学特色、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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